最高管理者或授權高管缺席認證活動首、末次會議,應終止審核
最高管理者或授權高管缺席認證活動首、末次會議,應終止審核

2025版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規則規定:
5.5 實施審核
5.5.1 QMS認證審核應在認證委托人的現場實施,包括初次認證審核以及認證周期內的每年度的監督審核、再認證審核和特殊審核。
5.5.2 審核組應按照審核計劃實施審核,并采用中文記錄審核過程,可補充使用圖片/音像作為記錄。
5.5.3 審核組應會同認證委托人召開首、末次會議,認證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、QMS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應參加首、末次會議,認證機構應保留首、末次會議簽到記錄、圖片/音像證明材料。認證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不能參加首、末次會議的,應由獲得書面授權的其他高級管理層成員參會,審核組應記錄最高管理者缺席理由。
5.5.4 審核組應通過面對面訪談等形式,對認證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在QMS中發揮領導作用的情況進行重點審核,并保留現場圖片/音像、審核記錄等證明材料。最高管理者不熟悉組織自身的質量方針、質量目標,未親自參與并推動QMS實施的,認證審核應不予通過。
5.5.5 發生下列情況的,審核組應向認證機構報告后終止審核:
(1)認證委托人對審核活動不予配合,審核活動無法進行;
(2)認證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或經授權的高級管理層成員缺席首、末次會議;(3)認證委托人實際情況與申請材料有重大不一致;
(4)其他導致審核程序無法完成的情況。
官方解讀:
1審核組應以中文記錄審核過程,圖片/音像只能作為記錄的補充。
2認證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,是指認證委托人申請認證范圍活動的主要負責人或決策者,可以是一個人或一組人。認證委托人僅對其某個組成部分申請認證的,最高管理者可以是該組成部分的負責人。
3.認證委托人對審核活動不予配合的情形,是指由于認證委托人的原因導致審核組無法按計劃開展審核活動,或無法獲取有效審核證據。
4.認證委托人實際情況與申請材料有重大不一致,是指認證委托人實際情況(如認證委托人的組織機構、場所、活動、認證范圍內人員數量、產品和服務類型、管理體系運行時間等)與本規則5.1.3條款要求的申請材料不一致,對審核方案有重大影響,導致審核組無法按原來的策劃開展審核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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